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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夏先生是一名工程師,經常乘坐火車往返於上海與合肥之間。其中兩次,他到車站時晚點,火車已經離開,他兩次申請改簽車票,都被車站拒絕。昨日,記者獲悉,夏先生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判處合肥火車站返還其票款130元。
   乘客兩次遲到申請改簽被拒絕
  夏先生訴稱,他於2011年7月29日、2011年11月5日在上海火車站分別購買2011年7月31日、2011年11月6日K8365次合肥至上海火車票各一張,票款均為65元。乘車當天,由於合肥市內交通堵塞,他到達合肥站時列車已發車約10分鐘,所以向值班站長申請改簽車票,但均被合肥站拒絕。無奈,他只好改坐其他交通工具,損失車票款130元。夏先生認為,合肥火車站的做法有失公平,給其造成票款損失。
  夏先生是在上海工作的工程師,經常乘火車往返於上海合肥之間。他說,火車晚點從不賠償旅客損失,鐵路部門和旅客權利義務極其不對等。他表示,即便敗訴,也希望能引起鐵路部門和社會各界重視。目前,該案正在法院審查。
   發車後改簽約占總發送量萬分之四
  據瞭解,2010年12月1日起,原鐵道部實施了新修訂的《鐵路旅客運輸規程》和《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》。據鐵路部門調查分析,旅客開車後改簽的約占總發送量的萬分之四。
  鐵路部門表示,對於這部分需要改簽的乘客,一部分是確實因為突發原因誤車。對此,根據規定,乘客可以在開車後2小時內在候車室找值班站長、在售票廳找值班主任窗口,說明合理理由,辦理改簽,出行不受影響。此外,有一部分系倒票行為,鐵路部門可以依據規章不予改簽,維護乘客利益。
   列車改簽、退票出台過兩部規定
  今年10月,中國鐵路總公司發佈《關於車票改簽、退票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對車票改簽退票的細節做了新的解釋:旅客只能在開車前改簽一次車票,退票也必須在開車前辦理。特殊情況經購票地車站或票面乘車站站長同意的,可在開車後2小時內辦理;而持動車組列車車票的旅客,改乘當日其他動車組列車時,不受開車後2小時內限制。
  儘管前後兩個規定對發車後的改簽規定有所不同,不過,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蘇義飛認為,鐵路部門的新規定對普通旅客列車車票改簽,與原來的規定沒有實質性改變。基於此種考量,蘇義飛律師認為,夏先生的訴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。
   【延伸】
  誤了航班可申請機票改簽
  採訪中,記者獲悉,與火車票改簽的規定相比,機票改簽或更為人性化。
  昨日下午,記者電話咨詢了新橋機場售票處。記者稱希望購買去深圳的機票,但因出發時間未定,咨詢一旦錯過航班後能否改簽。工作人員表示,可以改簽。據其介紹,目前從合肥前往深圳共有南航、東航和深航的多個航班。如果乘客誤了航班,三家航空公司都允許改簽,但僅限於該公司內的航班改簽。在收費方面,根據不同的航空公司、所購機票的折扣、起飛前與起飛後等情況,改簽收費都是不一樣的。(實習生戴文靜 周絲韻 記者李進)  (原標題:改簽被拒,乘客狀告合肥火車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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