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天,發生在寧波慈溪的這樁車禍讓人既震驚又悲慟
  只因夫妻吵架
  狠心母親將一歲女兒扔路上遭車碾身亡
  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
  □本報記者 王晨輝
  昨天是國際“不打小孩日”,然而,就在這個日子的前一天,卻發生了一件比打孩子嚴重得多的事情。
  據網友報料,前天傍晚6點多,寧波慈溪龍山一女子因與丈夫吵架,竟然把才一周歲的親生女兒直接拋到329國道上,令來往的貨車司機來不及剎車,孩子被壓不幸夭折。
  “當車子開過來的時候,做媽的居然把自己的小孩拋到人家車子前面。”“做媽的真狠心,倒霉的司機師傅,下車就給小孩跪下了。”目擊網友說。
  網友目擊:
  母親將幼女扔至公路中間致其被碾死
  昨天,寧波和慈溪的各大論壇上,都在討論這個事情。不少網友稱目擊了事發現場情況。
  有目擊網友稱,這位母親帶了2個孩子,挨個往車來車往的路中間扔,最終小的那個被撞,沒能救回來。
  網友“夜青杉”說:那天正好下班時路過,因為平時就在龍山開發區附近上班。
  大概傍晚6點15分走到龍山國道段三下道口往南的位置,就看到這個情況。有個騎單車的小哥一直在揮手讓後面的車避讓。我剛開始以為是兩車相撞,後來開車過去一看才知道,一個嬰兒壓在車下,現場血肉模糊,孩子明顯已經沒氣了。現場有個女人已經瘋了的狀態,不停和一個男人拉扯。警察趕到後把她拖著,但她好像心理變態一樣,還想把另一個小孩推過去。
  後來打聽了才知道,原來那個小孩就是她丟下去的。
  可憐那個卡車司機,下車就看懵了,直接跪了。
  附近居民:
  不敢回想當時的事情
  昨天下午,記者來到了事發的329國道慈溪龍山段的事發地點,這是一條非常繁忙的公路,雖然此處一個交叉路口,但由於沒有紅綠燈,過往的車輛並沒有減速。
  當時已經看不出前一天慘劇的痕跡,路面上也已經沒有血跡。
  對於前一天發生的事情,周邊的住戶和商家雖然都知道,但都不太願意多說。
  “太慘了,從來沒有見過這麼慘的事情。”附近一家小店的老闆說起來,忍不住流出了眼淚。
  這個老闆說,當時看到很多人圍在路邊,他上去一看,“躺在地上的竟然是個孩子!真的不敢回想!”
  事發地附近有一家飯店,一位服務員告訴記者,當時他正在工作,看到很多人出去了,自己也上去一看,“這條路上,晚上六七點左右是車輛非常多的時候。”
  事發地旁邊,就是慈溪龍山派出所的一個辦公地點。現場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處理事件的民警都去龍山派出所總部了。
  記者隨後又趕到了龍山派出所。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必須要通過慈溪市公安局為由,拒絕了記者的採訪。記者繼而向慈溪交警方面詢問有關情況,但交警同樣也未予以回應。
  警方通報:
  狠心母親已被刑拘,是否有精神疾病待鑒定
  昨天下午5點02分,慈溪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對此事做出通報:
  4月29日,329國道龍山段發生一起幼女被扔至公路中間遭車輾壓致死事件。公安機關迅速組織力量開展現場勘查和調查訪問工作,現初步查明,當天18時許,胡某(女,1975年出生,江蘇東海人)在329國道龍山段將女兒(2013年2月出生)扔到公路中間,導致其被一過路集裝箱車輾壓而死。
  目前,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,同時公安機關將對胡某進行司法精神病鑒定。
  慈溪市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也在這條通報下留了言:為在車輪下夭折的孩子哀悼。小家伙,你還沒來得及好好看看這個世界就走了。為你祈禱,天堂里只有歡笑,沒有拋棄!
  律師觀點:
  該女子或涉嫌故意殺人
  此事觸目驚心,引發了眾多網友的評論。有人很憤恨,覺得這個母親“很殘忍”;有人惋惜,覺得逝去的小生命是如此無辜;也有人對這位集裝箱卡車司機表示了同情,覺得他是“躺著中槍”。
  那麼,從法律的角度講,這位母親將負承擔怎樣的責任?集裝箱卡車司機是否需要承擔責任?
  浙江楷立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振良認為,一般來講,若父母將小孩扔在鬧市路邊,往往以遺棄罪追究父母的刑事責任,但將小孩扔到馬路中間,則一般構成故意殺人罪。因為將小孩扔在馬路中間,應是明知小孩很可能被行駛中的車輛碾壓,仍放任這樣的結果發生,可見其對小孩的死系放任態度,其對小孩的死系間接故意。因此,結合初步材料顯示,若該女子精神正常的情況下涉嫌故意殺人。
  至於司機是否需承擔刑事責任,應根據司機在交通事故中是否系主要責任人而定。如果最終認定其在此次交通事故占主責,則構成交通肇事罪,否則不承擔刑事責任。
  趙振良說,虎毒尚且不食子,此女子就算有怎樣的怨氣,也不該拿自己孩子生命出氣,等待她的必然是法律的嚴懲。
  (原標題:只因夫妻吵架狠心母親將一歲女兒扔路上遭車碾身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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